前言  有什麼希望存在呢?

如果有一種普遍的、被證明有效的方法用來治癒藥物成癮,這是件好事嗎?而這有可能嗎?

首先,讓我們清楚地定義什麼是「治癒」。治癒的意思正是:對那個人而言,完全並且永遠不會再有任何無法抵抗的身體或心理慾望、需求、或是衝動,而去服用藥物;就社會而言,那個毒癮者的戒毒重建,就要產生一個相當誠實、有品格、有生產力及成功的一員。

如果二十五年前問這第一個問題,就算是不荒謬,也似乎是相當奇怪的。一般人的回答將會是:「當然那會是件好事!」,以及「你在開玩笑嗎?

但是今天,回答將會是相當不同的。一個毒癮者也許會回答說:「聽好!不要和我談治療,我已試過現有的每一個程式而且都失敗了。它們沒有一個是有效的」,或是「你沒辦法治療遺傳,我爸是一個酒鬼」。一個外行人或許會說:「有人已經治好它啦,不就是用美沙酮嗎?」,或者是「有人發現它是一個無法治癒的大腦疾病,你知道那就像是糖尿病,它是無法被治癒的」,或是「科學研究發現這是無法被幫助的;它和大腦中的化學失衡有關」。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吸毒者、他們的家人、政府官員、媒體或是其他任何地方,對於治癒這個字,甚至是治癒的觀念,都完全的缺乏。取代治癒這個詞的反而是疾病、生病、慢性病、管理、維持、減輕和復發。儘管以不同方式來陳述,但一個被創造出來的毫不存疑的共識,就是藥物成癮是無法治癒的,而且一個吸毒者必須去了解,他得靠毒癮而活,或因毒癮而死。

 所有的希望會就此幻滅嗎?

在考慮那個問題之前,先去了解目前的戒毒重建是非常重要的事。我們對於治癒藥物成癮的希望並沒有喪失;它只是被蜂擁而來的不正確資訊及錯誤的解決方案所掩埋了。

首先,看看精神科醫師如何長期宣傳那些危險的藥物是「無害的」:

* 在1960 年代,精神科醫師讓LSD(一種迷幻藥)不僅被接受,而且讓好幾萬大學生認為是一個「冒險」,他們宣導的錯誤觀念是透過「休閒的」、改變心智的藥物來改善生活。

* 在1967 年,美國精神科醫師們聚集在一起討論藥物在2000 年的角色。具有影響力的紐約精神科醫師克來恩(Nathan Kline),他當時擔任世界衛生組織的委員會委員,他說:「在原理上,我不認為藥物是比閱讀、音樂、藝術、瑜珈或是其他20 種東西來得更異常-如果你以更廣的觀點來看。」

1* 在1973 年,加州大學精神科醫師魏斯特(Louis J. West)寫道:「的確,在一些臨床科學家之間也許很快會有激烈的爭論,他們爭論的問題是,對任何人而言-無論是內科醫師或病患,堅持不用毒品的心態,是否會是一個陳腐的態度。」

2* 在1980年代,加州的精神科醫師西格(Ronald K. Siegel)做了一個極為無理的斷定,他說被下藥是人類的一個基本「需求」,就像性、飢餓、和口渴這些天性一樣,是「第四種渴望」。

3* 在2003年,加州灣大學醫學中心的童與青少年精神病學部主任葛洛布(Charles Grob)相信,搖頭丸(Ecstasy,非法迷幻藥)對於治療酒精中毒及藥物濫用是有潛力的「好藥」。

4對抗毒品戰爭的失敗,主要是由於未能一直阻止其中最危險的一類販毒者:精神科醫師。政府、團體、家庭和個人如果持續接受他們的錯誤資訊,以及戒毒重建的技術,那麼他們得自行承擔風險。

清除掉精神科醫師對於藥物和成癮的錯誤資訊,不僅是一個重獲希望的主要部分,也是邁向真正戒毒重建的第一步。

國際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 總裁珍伊斯特蓋(Jan Eastgate)

◆ 「去多方了解目前的戒毒重建是非常重要的事。我們對於治癒藥物成癮的希望並沒有喪失;它只是被蜂擁而來的不正確資訊及錯誤的解決方案所掩埋了。毒癮不是疾病。真正的解決方法的確存在。」—珍 伊斯特蓋

第一章  傾銷「不治之症」

 仔細回顧今天戒毒重建的情形,顯示出這是一個幾乎已被精神病學全面壟斷的領域。

在一篇發表於1998年美國《國家司法期刊(NationalJournal of Justice)》的文章裡,心理學教授,也是當時美國「國立藥物濫用研究所」(NIDA)的所長,萊許納(Alan I. Leshner)提到:「藥癮很少是一種急症。對大多數人而言,它是一種慢性復發的疾病。」當今在戒毒領域的其中一位「權威人士」,正在教導的觀念是:對大多數人而言,成癮是人絕對無法克服的一種「疾病」。

萊許納最具啟發性的言論,精確地告訴我們藥物成癮治療與精神科戒毒是如何密切配合的。他說:「…治療成功的合理標準,並不是在於治癒病症,而是在於控制病症,就像治療其他慢性疾病的情形一樣。」藥物成癮的真正治療,則完全沒被包含在內。

藥物濫用變得很猖獗, 實在不足為奇。在2001年,預估全世界約有5%的15歲以上人口正在濫用毒品藥物。

精神病學最大的藥物治療計劃,就是為海洛因成癮者所施行的美沙酮維持療法。那麼這計劃多有效呢?

根據現有的文獻,該計劃牽涉到使用一種「藥物」叫美沙酮,以便重新平衡大腦中的化學物質,阻斷海洛因的作用,並減低慾望。但是,在評估該計劃時,有一些鮮為人知的因素需要被檢查。

事實上,美沙酮是一種成癮性藥物,強度相當於海洛因。將它稱之為治療用藥,使它的身分曖昧不清。更糟的是,要戒斷美沙酮比海洛因更困難,症狀甚至可持續六週以上。早在1971年,人們知道服用美沙酮的母親所產下的嬰兒,受到戒斷症狀所苦,包括痙攣抽搐。

有關美沙酮的文獻報告,對於其威脅生命的危險加以警告,包括心跳停止、抑制呼吸及循環系統、還有休克。會產生使用過量及死亡。英國在1982年到1992年間,由於美沙酮造成的死亡人數從16人增加到131人,超過710%。在澳洲的新南威爾斯,從1990年到1995年間,與美沙酮有關的死亡案件有242件之多。

除了美沙酮之外, 還有丁基原啡因(buprenorphine),是一種也被用來治療海洛因成癮的麻醉藥物。丁基原啡因像嗎啡一樣,會抑制呼吸系統運作,而且當用在已經依賴藥物的人們身上時,會造成戒斷副作用的出現。

哈佛醫學院的葛藍姆林(Joseph Glenmullen)說,影響精神的處方藥品,只是產生「麻木感,與之前成癮的行為一樣」,並且無法讓人成功的克服其成癮性。

5實際上,所有美沙酮療法都降低了海洛因的使用量,這結果是由於增加美沙酮的用量。這種成癮性極高的合法藥物-被委婉的稱為治療用藥-已經代替了成癮性極高的非法毒品。

以下是幾位經歷過美沙酮療法的毒癮者,他們的陳述:

「美沙酮維持療法是在療養院的折磨。它沒有針對毒癮造成的情緒及精神上的病症來處理。自己尋找美沙酮療法的海洛因成癮者,卻毫無受益,祇不過是在鐵達尼號上換座位而已。」—Sam,以前是海洛因成癮者。

「美沙酮可能是你能給人們最糟的東西了,因為你正表示得到快感是很好的。」—Scott,以前是海洛因成癮者,參與美沙酮療法兩年。

儘管精神科醫師慶祝這此一成功的模範,但真相卻是,他們的美沙酮療法,對於每個毒癮者和社會來說,只不過是徹底的失敗。

雖然毒癮可能無法抵抗,但重要的是要了解精神病學的診斷及藥物是沒有用的。他們的藥物和方法只是在化學上掩蓋問題及症狀;他們不能、也從來沒有解決過毒癮。

◆ 雖然毒癮可能無法抵抗,但重要的是要了解精神病學的診斷及藥物是沒有用的。他們的藥物和方法只是在化學上掩蓋問題及症狀;他們不能、也從來沒有解決過毒癮。

◆ 「稱它[美沙酮]是一種醫療,混淆了它使人上癮的事實;其實,美沙酮至少和海洛因一樣會使人上癮。”」—英國國家藥物諮詢服務專線的Miriam Stoppard 醫師

◆ 「有許多方式可以把科學搞砸,而編造大量關於臨床心理學「知識」的垃圾科學,卻也成為各種搞砸方式的典範。」─醫學博士 Margaret Hagen

第二章  有害的診斷騙局

仔細回顧今天戒毒重建的情形,顯示出這是一個幾乎已被精神病學全面壟斷的領域。根據著名的精神病學名譽教授湯瑪士薩茲(Thomas Szasz) 的說法,「沒有絲毫證據顯示」毒癮是一種腦部疾病。薩茲先生說,把非法藥品的使用或濫用定義為「疾病」,就把其治療「置於『精神科醫師』的範圍內了」。精神科醫師接著描述這種「未治療的疾病」是如何發展下去-「逐漸的惡化而最後一直到精神病院去」,並且開出他們的「治療法」:「不論其強迫與否,會使用額外的『治療』用藥(以海洛因治療嗎啡;以美沙酮治療海洛因…)。」

6◆ 「幾乎沒有證據」說明成癮是一種大腦疾病。「精神科醫師堅持我們對於心理疾病的了解就和大腦疾病是一樣...使得他們有可能用想像的技術做診斷,並且用藥物做治療。但這不是真的。」─精神病學名譽教授 湯瑪士 薩茲,Pharmocracy一書的作者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的《精神失調診斷法及統計手冊第IV 版》(DSM-IV),列出「物質依賴」、「物質濫用」、和「物質中毒」,以涵蓋各式各樣有關這些物質的「心理失調」。

然而,《讓我們瘋狂(Making Us Crazy)》一書裡,卡辛(Herb Kutchins) 和科克(Stuart A. Kirk) 醫師說:「這樣的統計數字,是從那些按照DSM對心理失調不充分的定義所做的研究而來。…藉由膨脹『心理失調』的人口比例,DSM被用來直接影響全國衛生政策與優先處理事項。」這些數字也被用來「形成心理衛生政策,以及聯邦和各州稅收的分配額」。

DSM-IV的其中一位發展者福斯特(MichaelFirst),他說的話被引述如下:「 DSM(精神失調診斷法及統計手冊)提供一個很好、很簡潔的方法, 讓你感覺可以控制心理失調」,但是他後來承認這是一個「錯覺」。

在2001年,加拿大心理學家Tana Dineen,也是《製造受害者(Manu facturing Victims)》一書的作者,她說:「毒癮的治療對於心理治療界來說是個金庫,因為在大部分成功的案例中,他們堅稱『這種疾病』應該要由健保來負擔。」

7至於萊許納在他2001 年的書《Pharmocracy》裡聲稱,毒癮是一種「腦部疾病」,薩茲博士說:「精神科醫師主張,他們所了解的心理異常是屬於腦部疾病,並且是基於神經科學最近的發現,這使得診斷技術和治療用藥能夠被發明出來。但這並不是真的。」

因此,明顯的結論就是,由於精神科醫師的戒毒重建失敗了,他們便重新把毒癮定義為一種「可以處理的腦部疾病」,使得毒癮很容易就「不能治癒」,而要求大量額外的經費,以便做「研究」並維持他們對毒癮的治療。

專家怎麼說    生物精神病學

*    「『生物精神病學』還沒能夠證實任何有關精神病的狀況或診斷,是一種異常或疾病,或像是『神經方面的』、『生物方面的』、『化學失衡的』或『遺傳的』疾病。」─兒童精神科醫師 Fred Baughman. Jr.

*    「精神病學和心理學」的成癮治療可以視為一種不論失敗的企業。事實上它的失敗帶來更多商機。它們的技術,以逐漸復原為基礎,來推測會復發。累犯行為已被當成一種論點來使用,目的是要獲得更多資金。」─醫學博士 Tana Dineen,製造受害者一書的作者

*    「沒有證據證實『大腦疾病的原因』。」─Loren Mosher醫師

精神病學更多的失敗

從1950 年代起,精神病學已經獨占了戒毒領域的研究與治療。它無可計數的失敗治療法,包括了腦前葉切開術、胰島素休克、心理分析及LSD。

最近的一個例子則是超快速安眠解毒(Ultra Rapid Opiate Detoxification),這種療法使用麻醉劑讓毒癮者失去意識約五個小時,據相信戒斷會在這期間發生。接受這種療法的一個病患被叫醒之後,她的嘴巴和喉部不但充滿了臉部微血管破裂後所流出的血,而且有強烈的痙攣、反胃及抽搐。

1997年到1999年間,在俄羅斯的聖彼得堡,進行了100 次針對年輕毒癮者的精神外科手術。

8一位患者亞歷山大路西肯(Alexander Lusikian)說:「他們在沒有麻醉之下在我的頭上鑽洞,他們一直鑽洞並燒灼被曝露出來的腦部…到處都是血。…在手術後三到四天內,我的頭部痛到像用球棒打在我的頭上,當疼痛稍為減弱之後,我覺得又想吸毒了。」在兩個月之內,亞歷山大已經又開始吸毒了。

9任何精神科治療最不可能完成的事,就是戒毒重建。儘管它失敗了,精神病學努力在「減少傷害」計劃上提出另一種辯解;他們提出的觀念是「毒品濫用是人的權利,而唯一通情理的回應,就是讓成癮者更安全。」這已導致了惡名昭彰的計劃出現,像是澳大利亞的「注射館」、瑞士和德國的「針筒公園」和荷蘭的「針筒交換計劃」。

Tana Dineen醫學博士說:「無論結果是什麼」,似乎毒癮治療在心理學和精神病學的手裡,「可以視為一種不論失敗的企業。事實上它的失敗帶來了更多商機。它們的技術,以逐漸復原為基礎,來推測會復發。累犯行為已被當成一種論點來使用,目的是要獲得更多資金。」

減少傷害的計畫、和精神病學或心理學的戒毒重建計劃,忽略了真正的受害者-由於用藥過量而失去了孩子的母親、由於附近的吸毒份子而不敢在夜間外出的家庭、還有害怕藥物暴力行為而活著的其他人。

第三章  治癒的希望

在1986 年,法國司法部長夏蘭頓(M.Chalandon),說他震驚於「某些精神科醫師將藥物成癮者的治療當成獨佔事業的態度,並且在該領域中執行某種智慧型的恐怖主義。」

精神科醫師是失敗的醫療執業者,他們為了合法推動影響精神的藥物而背叛自己要幫助病人的誓言。儘管每年有數十億元的稅金被用來打擊藥物濫用,精神科醫師及他們所屬的機構及協會,卻將他們的精力及資源投注在推廣有極度破壞性、成癮性及改變心靈的藥物上,將它們當成「解決之道」。

幸好並非所有的戒毒計畫都是以精神科醫師虛構的慢性腦部疾病為基礎,或是認為成癮是無法治癒的。在西班牙,一個獨立的社會學團體Tecnicos Asociadosde Investigacion y Marketing(調查與行銷技術協會),進行這類計畫的研究,這在很多國家都找得到,包括澳大利亞、歐洲、南非和美國。在開始重建計畫以前,超過62%的對象曾犯下強盜案並且73%一直在賣藥以便維持他們的習慣。不用藥物的戒毒計畫,其成功是顯著的:78% 的畢業生在完成其養生療法後維持多年不吸毒,而沒有後續的犯罪活動。

10心理治療技術、治療法及戒毒重建的方法應該受到評量,了解它們是如何改善和增強個人、其責任感、其精神上的健康,以及對社會的助益。有效的治療法應該在平靜的環境中進行,並且含有包容、平安、安全及尊重人權的特質。

◆ 並非所有的戒毒計畫都是以精神科醫師虛構的慢性腦部疾病為基礎,或是認為成癮是無法治癒的。「這是一個不用讓我承認我無能及生病了的程式…或是要我為我的『躁鬱症』去服『藥』的計畫…。這個程式不僅告訴我如何遠離藥物,它正如它所承諾的,給我全新的生命。」—以前的毒癮者

建議事項

1  戒毒重建計畫,應該是經過證明、可有效產生結果的計畫,它們接受社會的受刑人及成癮者之後所交回給社區的,應該是遠離毒品和有生產力的人。

2  撤除精神科醫師及心理學家成為警方、監獄、罪犯輔導和戒毒與假釋服務的顧問或是諮詢師。

3  如果你本人或家人曾被精神科醫師不當處裡,則尋求法律建議以了解如何對於任何犯法的精神科醫師以及他們的醫院、協會及教學設施,進行民事訴訟來要求補償及懲罰性的賠償金。

警告:任何人在沒有合格的、非精神科的醫生之協助及建議下,都不應該停止服用任何精神科藥物。

© 2008 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有著作權,侵害必究。CITIZE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CCHR、公民人權委員會和CCHR標誌是公民人權委員會(CCHR)所擁有的註冊商標和服務標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新生活戒毒中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