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謝和弦最近的暴走不是刻意,不是躁鬱,而是吸毒後的失控,那坦白講,那種反應,不像是「呼麻」後的反應。警察是「巷仔內的人」,什麼毒品,什麼反應,問警察,會比問醫生更準。 這點,誰都救不了謝和弦,警察不會放過這種公眾人物私下呼麻還公然宣毒的活教材,謝和弦只要有呼麻,留案底,大概留定了。
演藝圈子裡,或強調靈感,或強調壓力,或強調誘惑,呼麻涉毒理由總是很完整。
吸毒除罪,我OK,但我也不希望把大麻之類的毒品浪漫化。
我更不喜歡看見一些知名藝人把大麻當做一種另類的「藝術包裝」。
把「呼麻」和「創作」畫上等號。那是典型「吸毒前的社會幻覺」。
這種「吸毒前的社會幻覺」,會讓涉毒者的自我感覺瞬間良好,好像演藝圈子裡,吸毒常態化、合理化,好像任何「社會的邊緣性混亂行為」─賭、毒、色,都可以在「演藝圈」的概念下被預設地原諒。
給年輕人一種錯覺:在演藝、創作之名下,可以為所欲為。
沒。沒這回事兒。謝和弦,不要用創作掩護毒品。
「反毒社會學」的學問很大,很專業。
我的想法比較簡單:用毒,是一種自我失控。
就是自己疏離自己。通常是兩種人:一種,極端想控制自己的世界,失敗;
一種,極端不願自己的世界被控制,失敗。
「自控」的挫折感容易變成「毒控」。
我不知道謝和弦是不是其中一種?但是,滿了18歲,對不起,用毒不是隱私。
簡單講,大麻是謝和弦的問題,但謝和弦的問題不是大麻。”
(本文作者唐湘龍,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家,NOWnews《今日新聞》名家專欄作者)
先來介紹一下大麻是甚麼?
大麻一種迷幻劑,俗稱「草」或 Hash,英文名為 Cannabis。
大麻的歷史大概是屬一屬二長遠的,早在幾千年前,人類就已曉得大麻這種植物的多重用途,大麻的藥物性質,在《本草綱目》中就有記載,相傳三國時代的華陀即以大麻製成麻藥,在手術中使用。為了精神作用而吸食大麻的行為,主要盛行於印度及阿拉伯世界,直到十八及十九世紀才傳至歐洲及美洲。
大麻的主要成分,稱為四氫大麻酚(delta-9-tetrahydrocannabinol, THC),具有三個六碳環組成的結構。THC的性質與之前的精神作用藥物(例如嗎啡、尼古丁、古柯鹼等)都不相同,屬於脂溶性而非水溶性,再加上其相關的衍生物質多達六十種之多。
使用初會有欣快感,劑量增加會引起懶散、意識混亂、無方向感、時空扭曲、動作協調差、記憶、思考、注意力、判斷力下降,稱為「動機缺乏症 」。
在生理上會造成頻脈、發汗、眼結膜紅腫、步履不穩、眼球震盪等影響。
精神分裂症病人如吸食大麻則會使精神病症狀加劇。
大麻被認為是海洛因、古柯鹼等強烈藥物中毒者的入門藥物,常與酒精合併濫用。
長期使用會產生耐受性及心理依賴性,使得吸食劑量或頻次增加。 一旦產生依賴性,突然停用會產生厭食、焦慮、不安、躁動、憂鬱、睡眠障礙等戒斷症狀。
急性中毒時會產生記憶及認知能力減退、焦慮、憂鬱、多疑、失去方向感等症狀,長期使用會造成注意力、記憶力、判斷力下降,無方向感,意識混亂,人格喪失,妄想,幻覺及對周遭事務漠不關心之「動機缺乏症候群」。懷孕婦女吸食大麻常會造成早產、胎兒體重偏低。
在荷蘭,大麻在政府的監管下,仍可以在酒吧內作小量出售。 在香港,大麻是列於<危險藥物條例>中第一表的第一類。
種植、生產、供給或藏有大麻均屬違法。
在台灣,大麻屬二級毒品,使用和持有都有刑責。
大麻在有些國家可合法持有使用,但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裡,大麻還是屬於管制藥物。
專家也警告大麻並不安全,但由於公眾人物高調的使用,加上受到西洋地下文化影響,許多青少年以為使用大麻是一種「時尚」的表現,令人擔憂。
毒品就是毒品,即使批著”時尚”的外皮,一樣會對身體造成影響,
唯有更了解正確觀念,才能遠離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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